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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颺之家設立與管理守則 宗旨 為延續輔育院中福音栽培工作,並跟進、輔導出院之更生青少年之信仰,以期建立新生活,並離惡向善。 [回上面] 使因福音改過向善的青少年更生人,經生命造就訓練,於傳揚基督福音,得以幫助出院之青少年朋友,悔改歸善。 [回上面] 飛颺之家目前使用的場地由基督教更生團契主動提供,並經由飛颺青少年成長中心及少年輔育院事工團隊差派全職工作輔導員,義工輔佐,以上均屬在事工需要之共識下所達成的聯合事工。 少年輔育院事工團隊是由眾教會的熱心基督徒所組成,目標是為向少年輔育院的更生青少年傳揚基督福音,幫助其在出院後有新生的生活,並離惡向善,不屬於任何宗派、機構、教堂,單位。所有與少年輔育院事工團隊在事工上配合的機構或單位都屬於聯合性質,各配搭單位在行政上、財務上都是獨立的,並在事工需要的共識之下相互支援。 目前所使用的北投中途之家場地是屬於更生團契,此乃是因事工需要的共識之下相互支援,而更生團契及少年輔育院事工團隊只在事工上聯合,在行政及財務上是獨立的。 [回上面] 1. 輔育院佈道撒種,小組聚會造就。2. 探訪出院的更生青少年人、輔導跟進。3. 帶領出院的青少年適應社會及教會生活。4. 幫助其生命增長更新,不再犯罪。5. 輔導就業,俾能在生活上自力更生。6. 鼓勵升學,並提供獎學金制度。[回上面] 1. 當在輔育院中接受信仰,出院後願繼續接受栽培者。2. 出院後院認識信仰、有心悔改者。3. 更生團契介紹、推薦者。[回上面] 1. 誠實填寫自傳乙份和個人資料表,並身分證及輔院出院證明書影本。2. 曾有煙毒累犯、酗酒、精神狀況,須經輔導約談後,認其合適者,得以接納。 3. 學員應遵守管理規則,無法配合者應立即遷離。4. 學員駐進應先受心靈輔導,造就為主後,再輔導就業,以其適應教會及社會生活。 5. 若有傳染性疾病(肺病、愛滋病等或精神病隱瞞者,若經發覺),應即遷離。 6. 凡尚有刑事起訴案件者,恕不接納。7. 年齡屆滿十九歲以上者,恕不接納。8. 暫宿者仍須遵守本家之守則管理。9. 學員收納以半年為期考核,並以一年輔導為限,但表現一經於肯定者,可留下繼續輔導。 10. 公私立醫院體檢表。11. 繳交保證金七千元,於學員離開本家時退還。[回上面]
七、展望: |